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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抄襲,謝謝。

我寫的(20070716)
某人的(20070804)


想不到我這樣拙劣又不知所云的文字竟然還會被抄襲
心裡的感覺真是如同夏天的傍晚見到一個胖男人穿著雪衣招計程車而我手上提著的仙草冰卻在那一瞬間突然爆炸全部攤在馬路上蒸發

好像網路上就是躲不了這種事情吼
那人雖然很有技巧的自己又改寫過了
但手法實在不甚高明,字句中流露出的證據也太明顯了



其實照片什麼的我是不計較啦,反正網路上都找的到,
你硬要說你喜歡Leto我也OK,他真的很銷魂(喂)

But
U20那篇完完全全是我自己的心血
我可以假裝相信你真心熱愛西班牙U20
但既然熱愛了,
心得這種東西自己寫才對的起你口中的"我最親愛的小朋友們"吧


挖哩咧

寫寫竟然有點生氣了 嘖
把別人的東西當作自己的東西
連心情都要抄襲,這種作法,也太難看了吧,小妹妹。

而且我真的要強調

Roque Santa Cruz明明就是巴拉圭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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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fu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